【時間地點】 | 2019年4月19日 上海齊魯萬怡大酒店 | |
【培訓講師】 | 唐啟盛 | |
【參加對象】 | 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jiān)、經理;企業(yè)法務;審計專業(yè)人士以及其他相關人員 | |
【參加費用】 | ¥3500元/人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m.dbslw.com.cn).廣州三策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yōu)惠) | |
【聯(lián)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課綱下載 |
【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yè)內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課程背景 Course Background:
企業(yè)在運行過程中,無可避免地會遇到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原因,有的是自身學習和工作能力確實存在不足,而有的則是工作態(tài)度上不端正。如果企業(yè)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聽之任之,則勢必會影響所在團隊、甚至整個企業(yè)的內部士氣和工作效率。如果企業(yè)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進行處理,但處理過程中稍有不慎,又會在可能出現(xiàn)的勞動爭議案件中陷于被動。
給予對大量裁判文書的統(tǒng)計表明,企業(yè)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敗訴率,是非常高的。對于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為何會敗訴,原因到底有哪些?對于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企業(yè)應該如何進行管理,面對抗拒管理的員工,企業(yè)又該如何應對?在處理不能勝任工作員工時,企業(yè)應該如何做調查取證工作,及時保存和固定相關證據(jù)?
特邀前法官,現(xiàn)權亞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唐啟盛從企業(yè)辭退不能勝任工作員工之諸多敗訴原因出發(fā),詳細解讀企業(yè)應當如何合規(guī)的處理前述員工,并通過大量案例為企業(yè)對不勝任員工進行績效管理并妥善處理員工的對抗行為提供有益的借鑒。另外,也詳細講解了不能勝任解除的變通方式與路徑選擇,為企業(yè)靈活處理不能勝任工作之員工提供啟發(fā)。
課程大綱 Course Outline:
一、勞動爭議案件敗訴原因的總體分析
1、勞動者敗訴的5點主要原因
2、企業(yè)敗訴的4大主要原因
二、企業(yè)辭退不勝任員工的敗訴原因詳解
1、證據(jù)不足
(1)敗訴企業(yè)提交的典型“證據(jù)”
(2)如何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3)涉及哪些證據(jù)種類
(4)如何固定和保存相關證據(jù)
(5)取證過程中的其他注意要點
A、如何尋求業(yè)務部門的有效配合
B、如何合規(guī)取證——以錄音錄像為例
2、考核瑕疵
(1)考核制度中的典型問題
(2)考核程序與風險提示
3、程序違法
(1)調崗
A、如何做到合理調崗
B、員工拒絕調崗,企業(yè)如何處理
C、調崗中的風險提示
(2)培訓
A、培訓中的典型問題講解
B、如何開展培訓
C、培訓中的風險提示
(3)第二次考核
A、調崗或培訓后能否立即第二次考核?
B、第二次考核中的注意要點
4、解除瑕疵
(1)通知工會程序
(2)解除理由的選擇
如:試用期員工不勝任工作,如何處理
(3)如何書寫解除通知
(4)解除證明的合規(guī)要點
三、績效管理與員工的對抗行為分析
1、對不勝任員工的績效管理
(1)完善績效考核制度,績效管理有章可循
(2)明確績效管理的目標
(3)績效改進計劃的實施
2、績效管理中員工的典型對抗方式
(1)消極怠工
(2)暗中破壞
(3)推卸責任
(4)拒絕工作
(5)抗拒績效改進計劃
(6)不服從管理
(7)泡病假
(8)懷孕
(9)以企業(yè)不合規(guī)為由辭職
3、企業(yè)如何有效化解上述對抗行為
四、不能勝任解除的變通與選擇
1、重點講解:如何變通為嚴重違紀解除
(1)績效管理階段
(2)培訓階段
(3)調崗階段
2、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解除
3、協(xié)商解除/勸退中的操作技巧
講師介紹 About the Speaker:
唐啟盛 Sam Tang
資深律師 上海市權亞智博律師事務所
唐律師在律所工作期間,主要為跨國企業(yè)提供合規(guī)服務,主要包括協(xié)助內部調查、法律文件的起草與審核、規(guī)章制度的設計、群體事件的應對以及參與仲裁、訴訟。唐律師先后應人社部、北京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以及上海市勞動監(jiān)察學會等組織的邀請舉辦講座,撰寫的法律文章先后刊登于《檢察日報》、《中國勞動》、《人力資源》等專業(yè)期刊,并擔任《勞動報》、威科數(shù)據(jù)庫的特邀勞動法專家。
唐律師2011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間曾任職于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法院。在法院工作期間,審理的案件類型主要包括勞動爭議、合同糾紛等,積累了企業(yè)用工合規(guī)方面極為豐富的實務經驗。他曾榮獲中國法官學院“優(yōu)秀學員”稱號,撰寫的法律專業(yè)文章多次刊登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主辦的《審判實踐》期刊,并先后在團中央、上海市政法委、上海市婦聯(lián)等機關團體舉辦的研討會上獲獎。撰寫的民事判決書入選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優(yōu)秀裁判文書。
近期項目:
為多家跨國公司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與訴訟事宜
應邀為多家跨國公司調查和處理高管的違紀事件
為多家跨國公司現(xiàn)場處置罷工、裁員等群體事件
為多家跨國公司提供企業(yè)用工合規(guī)的法律培訓
具有代表性的客戶:
Airbus(空客)、Aspen(艾斯本)、WestRock、Dassault Systems(達索)、Accenture(埃森哲)、Statoil(挪威石油)、Belden(百通)、UBS(瑞銀集團)、Kleeman(德門訊電梯)、Sabre(美國世博)、Newegg(新蛋)、Carter’s、DKI、IRI、Liquidity、Veolia(威立雅)、Ascena Global Sourcing、Quintiq(坤帝科)、II-VI Incorporated(美國高意)、 Unicom、AMC Networks、TOTO(東陶集團)、Schneider Electric(施耐德)、Rimini Street、Kroll、Nash、Reignwood(華彬集團)、IE Singapore、ZARA、IMC、Karla、Concordia、Redbull(紅牛)、EastWest、Teradyne(泰瑞達)、UL、D&B、Littler Mendelson P.C.、HF Holding、鏈家、SIMC、長江國際醫(yī)學中心。